阴丽华和邓奉上到涯边,稍稍休息后,邓奉一眼就发现了自己在两个多月坠崖前遗落在这涯边的铁杆银枪,他欣喜的一把拾起,道:“太好了!我的长枪!”转眼瞧向丽华,又笑道:“丽华妹妹,你准是知道了我一旦上来这涯边,便会找回我自己的银枪,是以才将那霸王枪给丢了吧?”

阴丽华哪里能料到这个?可听他这一说,便咯咯笑道:“对呀,我可是能未卜先知呢!知道你上来后就会找回你的银枪,恐你到时候有两件神兵,难以取舍,因此就先为你丢了一件了。”

邓奉也逗笑道:“是吗?那你怎知我会难以抉择呢?而且又知我一定会选原来这杆银枪,而就将那霸王枪给扔了。”

阴丽华抿嘴一笑,故意捧他道:“我知你是个重情重义之人,绝不会贪新厌旧的,是以为你做了选择。”说完呵呵一下,瞟一眼他是何反应。

果然,邓奉眼中一闪,道:“那你还真是了解我,我这人从小就是一但认定的事情,九头牛也拉不回来。就像我——”他说到此,脸上也是一红,瞧一眼阴丽华,她似乎意识到了什么,脸上表情略为尴尬。便抿嘴笑了笑,绕过她走开几步,复又回首道:“好了,不说这些了,咱们好不容易上来,还是快点下山吧!先去集市上找家酒楼大吃一顿,再买两身好衣裳换上。你看我们俩人这穿得着破破烂烂的样子,不知道的人只怕还以为我们叫花子呢!若是这个样子回去淯阳,指不定要将次伯兄他们给吓死的!”

阴丽华也笑起来,道:“诺!”

两人并肩向山下而去,半路,丽华忽然想起那曾为救自己而遭毒手的农妇一家,便让邓奉一起绕道至那户人家处。

当走到那儿时,已经见到那户人家门口堆起了三个坟头,估计便是那一家三口的墓了。只是光秃秃的坟头上什么也没有,看着叫人心酸。

阴丽华和邓奉走进那屋子,见到满地的血迹早已经淡了,整间屋子因为没有了主人而透出一种荒凉。

阴丽华感慨这家人的救命之恩,又因是自己等人连累了他们无辜惨死,不禁流下泪来。让邓奉去到周边的集市上买来香烛纸钱,拜祭过后,才起身准备和他一起离开。

然而邓奉自集市回来后,神色似有不对,丽华微感讶异,问之,他也不答。阴丽华便猜他可能是担心涪翁他们的情况,遂笑道:“若是忧心涪翁老前辈和程高兄弟还有小郭玉,大可等我们回淯阳后,再派出探子前来找寻。眼下还是快去县城里吃点东西,再买两身衣裳,好回淯阳。”

邓奉却是心不在焉地点点头,和她一起走得片刻,忽停步道:“丽华妹妹,不若我们别去城里了吧,咱们还是早回淯阳的好。都离家几个月了,只怕次伯兄和表姨母他们都急疯了......”他吞吞吐吐支支吾吾。

阴丽华打断道:“那么急做什么,反正都三个多月没有回去了,也不赶这一时半刻。再说了,我在谷底都好些天没有吃过一顿热菜米饭了,肚子饿得慌,你就让我好好去城里吃一顿嘛!另外我们两样子怎么上路,是一定要买身新衣裳换上的。”她说完就大步向集市赶去。

邓奉在后微一迟疑,还是跟了上去。

两人走至那小县城门口,邓奉犹豫着还是一把将其拉住,道:“丽华妹妹,不如——我们还是别进城了吧?”

阴丽华疑惑地瞧着他,道:“你这是怎么了?这样急着回淯阳?”

邓奉不敢瞧她,低着头却说不出个所以然。

阴丽华更加困惑了,奇怪地道:“我怎么感觉你好像有事情瞒着我?”她又瞧一眼城门口不远处似有好几拨人分别在烧着香烛祭拜,有的人分明还穿着一声缟素丧衣。她心下大是奇怪,向邓奉道:“这城里是怎么了?怎么会有这么多人穿丧服呢?他们在为谁守孝?难道先前可有过大屠城么?”正欲过去问问。

邓奉一把拉住她的手,促声道:“别管了,咱们还是快点去买了衣裳吃了饭,早点回淯阳罢。”不由分说,拉着她便向城里的绸缎庄走去。

此刻他们身上早没有什么钱了,邓奉便用随身的一块玉佩换了两套便衣,店家还找了他们一些铜钱。

阴丽华换上了一套湖绿色起小白花的袄裙,衣领和裙边都是更深一点的绿,而裙面上的绿色则是由浅至深的晕染,彷如一波碧水。衣料虽是不及平常在南阳阴家时所穿的贵重,但也在简单朴素中别有一番韵味。她换好了衣裳,又借着店家的内室挽了一个披肩的发髻,整个人便是楚楚动人起来。

邓奉也是换上了身浅黄色的直裾长衫,头顶以一根布带束发,清秀中又显出几分逼人的英气,一见便是个俊美的翩翩美少年。

他换下了那身破旧的布衣,却不肯扔掉,递向向着店家道:“劳烦给我抱起来,这件衣服我还要带回去呢!”

那店主一脸疑惑,却不好开口问什么。

阴丽华也奇道:“邓奉哥哥,这衣服都破成这样了,还留着作甚?”

邓奉向她抿嘴一笑,低头道:“这件衣服虽是旧了破了,可是对我而言,它比这世上任何的衣服都名贵都好看!”

阴丽华一呆——便知是因此衣为自己亲手所缝,是以他才如此珍视,心下感慨万千。

等那店家将那件衣服一块布包好,邓奉就背着那包袱,携着阴丽华一起向外离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