舒兰亭不负三春重托,不出几日即为静香选定了一门亲事,便是翰林学士沈莲青之子,那年轻人也长进,去年中了三甲,雍正爱其才,本想留他在京,他却听说山东黄河经年水患,毛遂自荐往山东做了个小小的知县。

消息送到长春宫,三春非常高兴,还打趣静香:“你可真是哪来的回哪去了。”

舒家本在山东,静香出嫁,当然会随夫去山东,是以三春如此一说。

静香却半点都高兴不起来,仍旧坚持:“奴婢不离开娘娘。”

三春含笑道:“沾衣欲湿杏花雨,出去走走。”

静香便取了伞,青玉等人想陪着,三春摆摆手:“只是走走,不必兴师动众。”

于是就她两个,同撑一把伞,款款而行,雨落伞面,悄然无声,杨柳已经开始抽叶,连翘开的最灿烂,于自己宫中,三春弃了马蹄鞋,脚上穿软缎的薄底绣鞋,轻便舒服,一行走她一行道:“我明白你之所以不想离开我,是怕我一个人送死,莫说我不是在送死,若是,难道还要死一个搭一个?”

静香小声嘀咕:“当初说好一起做这件事的。”

三春语重心长道:“假如能多活一个,为何不活着呢,难道你非得陪着我去死,才表明你对我好,表明你是个不背信弃义之人?”

静香抿嘴不语,她心里,就是这样想的。

刚好行至一棵垂柳下,三春抬手碰了碰那新发的嫩叶,才指甲大小,正因为稀疏,便有了意境,她一边欣赏一边道:“你知道的,我娘临终给我留了条血帕,上面是她以自己的血写的三个字,活下去。”

静香突然红了眼圈,唤了句:“娘娘!”

三春淡淡一笑:“放心,我没事,都过去这么久了,那疼早僵硬,我想说的是,我娘不想我为她报仇,当然也不想我为祖父父亲报仇,按你所想,是不是我娘对我祖父不孝?对我爹不忠呢?”

静香无言以对。

三春继续道:“我理解我娘,她是觉着,即使杀了仇人,故去的人也活不回来了,能多活一个,为何不多活一个,我亦是我娘的想法,你留在我身边,我当然会如虎添翼,可你也看见了,咱们这么久都没能成功,说明这事还真急不得,而你,要陪我熬到何年何月呢,再说,能够接近皇上的是我,将来下手的也是我,你其实并不会有太大的用处,还不如嫁个好男人,生儿育女,好好活下去,我的家人都没了,倘或我哪天真的也死了,连个给我扫墓的人都没有,也说不定埋葬我的人都没有,而你活着,你可以为我做这些,所以听我的话,好好的出嫁。”

静香泪珠滚下:“娘娘!”

三春挽起她的手:“听说那沈公子,不,该称沈大人,读书又好,做官又勤恳,品行又端正,朝野上下无不称赞,与你倒真是天造地设一双呢。”

静香嘟嘴:“是啊,读书又好,做官也勤恳,品行又端正,谁知样貌是不是如武大郎一样的三寸丁呢。”

她如此说,三春便知自己终于说动了她,咯咯笑着:“原来你也在乎样貌呢。”

静香害羞,低垂着头:“我不是在乎样貌,西门庆样貌好,还不是个登徒子,我是觉着那沈公子哪里都好,为何二十出头还没娶妻,会不会有什么病呢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