靠人不如靠己,万一将来有一天离开权凌承怎么办?就算是跟他在一起,有一点自己的能力总好过现在像菟丝花一样的依附他。

也是这几次出事让我意识到,女人强势一点没什么,就算不能收获爱情,但最起码收获了事业,最起码生活上有了保障不是吗。

爱情,在有些时候是一个非常神圣的东西,没有了就会要死要活的。

但在有些情况下它会变得一文不值,比如现在。

我现在特别的唾弃曾经的自己,为什么把所谓的爱看得那么重要,甚至为了权凌承这个男人甘愿去找霍渣男,然后被折磨得差点死了,结果呢,自己付出了那么多,权凌承什么都不计较,好不容易把人给弄进警察局。

还让霍世越都跟着我背叛了霍家,我们两个做出了那么大的牺牲,权凌承却转头就把人给放了。

有什么比这个更讽刺的吗?

所以爱情这种东西,我方以安以后再也不需要了,我要努力的过好自己想要的生活,说句难听的,男人们事业做大了以后可以找情妇、找小三,而且找个那么光明正大,理所当然。

我与其憧憬那所谓的爱情,还不如好好的经营自己的事业,如果有一天我也成功了,我也变成女boss了,找几个年轻的小鲜肉安慰安慰自己,也比讨好权凌承来的实在。

虽然这些只是想想,但这么想着,心里却是出了一口恶气。

“小安,你刚才说什么?”霍世越睁大眼睛看着我,仿佛不可置信。

但刚才稍微有些狼狈的男人,此刻眼睛亮的吓人,那是一种生的希望,对于体会过无数次的我来说再熟悉不过。

因此,我用力的点点头:“就是你听到的那样。”

“真的吗?”霍世越激动的抓住了我放在桌子上的手。

我能感觉到他在微微的颤抖,而且力道大得我的手都有些疼了,不过我却忍着没有抽开,还微笑的对着他说:“或许我们应该反抗一下命运,这是老天欠我们的。”

是啊,老天欠我们的,老天对霍世越不公平,对我依然不公平,既然老天没有做到公平,反抗也就怪不得我们了,没有人会心甘情愿的被人欺负,没有人会心甘情愿的弱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