欧清歌被逼婚完全是显而易见的事。

虽然这几年这吃货在追雷恩斯的方面动作小了很多,但是混世大魔王是谁?他怎么可能不知道吃货的小动作?

再加上混世大魔王完全无法承受自己的孙子喜欢男人这个事实。逼婚都是早晚的事。

现在这个点被逼婚,不早不晚。

反正欧皓轩已经猜到了。

打完字之后,欧皓轩抬起头看了一会儿钱多多,她看上去很无聊,正坐在电脑前玩着自己的手指。

其实她安静的时候看上去很动人,睫毛而而卷,眼睛又大,搭配着小小的瓜子脸,也算是个小美女吧。

虽然是比不上林歆婷的那般美艳动人,但也算是很清新清纯。

看着钱多多,欧皓轩勾唇,比起安静时候的钱多多,他更喜欢鼓噪的她,有活力,让人一看就会把所有烦心事全部忘记。继续以信心面对世人。

“你看什么?!”钱多多挖完手指上的皮抬起头习惯性地朝欧皓轩看去,却发现他正看着自己,心也很不合宜的跟着手停了下来。

虽然和欧皓轩分手了,她还是没有办法不对这个男人心动。

真是该死的。

与钱多多的惊讶比起来欧皓轩反而很镇定,“你没在看我怎么知道我看你!”

“……”钱多多无语。

她明明知道这个男人在看她!!却被欧皓轩那么一问大脑一片空白,什么话都回答不出来。

“看来你太空了,把这些东西都给打完吧。”说着欧皓轩把自己桌子上的那一叠资料分了一半给钱多多。

回过神,钱多多有些诧异地看着自己面前的资料,“这些不是你的工作吗?”

欧皓轩不以为然,“恩。”

钱多多鄙视,“那你自己不做,给我?”

欧皓轩举起带着白色手套的左手,晃了晃,一本正经,“没指甲,打字多了手疼。”

欧皓轩的左手手指伤得最厉害,上面好几个手指的指甲盖也被硫酸灼烧完,只剩下的肉,打字的时候,是键盘和骨头以及肉在进行碰撞。加上他的那些肉都是新长的,打多了字,就会觉得异常地疼痛。

“……”

钱多多听完之后一阵心疼,但是又不能表现的很明白,只能咬着牙装成一副嫌弃的模样,“明知道自己手指疼,还敢来这里工作,真是自不量力!!”

欧皓轩没去搭理钱多多,自顾自地坐在电脑前继续打字,那一声声清脆的声音就像是敲击在钱多多的心上一样,疼得让她坐立不安。

欧皓轩的伤势是为了她而造成的。

这点奥克塔维亚早就跟钱多多讲了这件事的从头到尾。一个陌生人为她弄成这样也能让钱多多担忧,更何况是一个她曾经爱过的男人。

“你就赶紧回LSA去做总裁吧!这个地方庙小容不下你这尊大佛!!”钱多多一边说着一边走过去一把抢过欧皓轩手里的那几份资料。然后走到自己的面前替欧皓轩完成剩余的工作。

看,她还是在乎自己的。

看着钱多多那看着电脑专注的样子,欧皓轩满意地轻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