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跟所有大学一样,在多伦多大学外面有各种店,如餐馆、饰品店、服装店、电脑店、宾馆等等,

但凡是学生需要的都有,

包括酒吧,

不过碍于政府和学校的相关规定,酒吧大都离学校较远,最近的走路也要十来分钟才能到。

但这丝毫不能阻挡学生的热情,

年轻正是叛逆,正是追求享乐的时候,每到晚上9点过后,学校附近大大小小的酒吧里就人满为患。

大约9点半时,

林志铃走进了一家酒吧。

这家酒吧她知道,也来过,并不是那种以跳舞和提供表演为主的酒吧,而是专门提供看球。

没错,就是看球!

看英超、看德甲、看NBA等等,

但凡是受到关注的国际重大球赛,这里都能看到。因此相对于那些能把人吵得崩溃的酒吧,

这里还算安静,

喝酒看球就是这里的主调,

或许还有把马子,毕竟喜欢看球的美女也有不少。在看球时若是能再遇到一个美女显然也不错。

当然了,看球的地方就会有赌|球,

甚至有放高利贷的。

林志铃打扮得很漂亮,上面是深红色的夹克配围巾,没什么亮点,但下面却是百叶小短裙,

而且下摆距离膝盖足够20公分,

再配上黑色半透明丝袜和高跟鞋,她一走进酒吧就吸引了许多人的目光,有几个人像上前搭讪,

却已经有人捷足先登了。

……

杰森今晚很兴奋,他中大奖了,是真正的大奖,他都快忘记自己上次这么兴奋是什么时候了。

今晚是英超联赛的决赛,

他跟很多喜欢足球的人一样早早就来到了酒吧,占据有利位置。当然,他也下了几千块的赌注,

几千块对于普通学生貌似挺多的,

但他家境不错,

能供得起他这样的花销,何况他自己也有再打工。不过他从来没异想天开的认为自己能押中头奖,

能回本再小赚一点就不错了,

以前也都是这样,但今天晚上上帝显然格外眷顾他,他不仅押中了最终比分,还押中点球,

总奖金有将近十万加元。

这对于他来说算不能算是巨款,却也绝对算是大奖了,因此他迫不及待的想跟自己的女朋友分享,

他指的是分享自己的好心情,

当然,他也不介意分享自己的将近。不过据他所知,自己女朋友家里似乎比他家里还有钱。

当林志铃出现时,

他一下子就看到了,因为实在是太耀眼了。

即便以他西方人的审美,林志铃也绝对是美女一枚,而且是那种站在美女群里依然闪亮的美女。

他放下啤酒快步上前,

在别人羡慕嫉妒恨的眼神中走到林志铃面前:“林,你今晚很漂亮。”林志铃笑了笑:“谢谢。”

随后便跟着杰森走到座位坐下,

杰森并不是一个人,

同坐的还有他的几个朋友,林志铃以前都见过,刚打完招呼,就有人说:“林,杰森走运了,

他中了10万块,

我觉得你们明天应该去一趟商场,把你所有想买的东西都买一样,我想杰森会乐意买单的。”

杰森轻耸了下肩,

肯定的说道:“当然,林在我心里是无价的。”这句话有够酸的,立刻引起来同桌所有人的嘘声。

林志铃的高情商这个时候就显现出来了,

只见她挽住杰森的手臂,微笑道:“难道不是吗?杰森在我心里同样比任何东西都来得重要,

不过买东西就不用了,

我不缺东西,

而且我认为这笔钱杰森应该留着,他今天已经大三了,明天就要毕业了,到时候将面临创业,

这笔奖金可以作为创业的初始资金。”

此言一出,在坐的人尽皆心生怨念,为什么这么漂亮,又这么通情达理的女人不是他们的女朋友?

唯独杰森心中得意。

当初他可是耗费九牛二虎之力,坚持了大半年,风雨无阻,日月不歇,才在众多追求者中脱颖而出,

将林志铃追到手的。

还是那句老话——越难得到的东西,男人才越知道珍惜——中国人如此,西方人同样如此。

……

林志铃既然选择杰森做自己的男朋友,自然是真心喜欢,要知道当初同时追求她的人可有好几个,

其中就包括她的一个发小,

名叫陈勇全。

两家人是世交,经常走动,他们自然是从小就认识了。

在她来多伦多读书前,陈勇全早一年就来了,一直很照顾她,刚开始时两人只是普通好朋友,

因此小时候她并没有多漂亮,

只能算清秀,可随着岁月流过,她出落得越发|漂亮,陈勇全对她的态度也逐渐发生了变化。

并在她大一下半年时向她表白,

选择这个时间点无疑有些晚了,当时已经有很多人在追求她,其中就包括了刺客她身边的杰森。

最终陈勇全出局,

她选择了杰森。因此对杰森能获得这样一个大奖,她也很高兴,不知不觉间时间快速流过,

等她回过神来时,

已经11点半了:“糟了,玩过头了。”这个时间学校大门倒是没关,但女生宿舍大门早就关了。

看到林志铃着急,

有人笑呵呵的说道:“等会跟杰森去酒店开个房间不就行了,你们应该开个总统套房好好享受。

这是个幸运的夜晚不是吗?”

杰森看了眼林志铃,眼神中带着期待。在在坐的人眼中,或许他们早就滚过不知多少次的床单了,

毕竟两人正式交往都一个多月了,

做|爱实在太正常了。

但只有他知道林志铃有多保守,两人截至目前也只是接吻而已。前几天两人约会,在学校里散步,

散到一处人少的地方,

他亲吻了林志铃,那不是他们第一次接吻了,所以林志铃没有拒绝,但当他准备伸手抚摸时,

被按住了,

林志铃的理由是:太快了。

这个理由让他很郁闷,要知道他和前女友可是仅拍拖几天就滚床单了,这在加拿大很正常,

就算不是男女朋友,

有需要时滚下床单也没什么,

在学校外的酒吧里,每天晚上都有单身的女学生和男人走进宾馆,尽情的发泄人类的最原始的欲|望,

可明天早上离开宾馆他们又是陌生人。

这才是正常的,

但他并没有强迫林志铃。

林志铃脸红红的,即是因为害羞,也是酒精的作用,她仍然觉得太快了,可又不知道该说什么。

……

又喝了半个多小时,

过12点了众人才离开酒吧,在酒吧门口众人各走各的,有的去酒店开房,有的则回学校,

男生宿舍相对来说要晚关门,

就算关门了,他们也有办法进去,比如爬排水管。当然,这只适用于那些住在较低楼层的学生

很快就只剩下林志铃和杰森了,

两人谁都没有说话,

杰森拉起林志铃的手朝学校方向走去。

他竟然有些紧张,话说他第一次跟女生去开|房都没这么紧张,他甚至都感觉手心湿湿的,

是冒出的汗。

这附近有普通的宾馆,也有高档酒店。

在他刻意的带领下,不一会两人就走进了一家看起来挺不错的酒店,他去柜台开房填写资料,

林志铃则坐在沙发上,

速度很快,

不一会他就开好了。

两人一前一后走进电梯,上到八楼,他拿出房卡打开房门,然后让开身体,让林志铃先进去,